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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府提出今年火电企业存煤600万吨目标

贵州电网公司 2007-08-16 09:40:20 [字号: ]

 本网讯(记者 武瑜) 8月13日,在贵阳电监会召开电力安全生产协调会第五次会议上,孙国强副省长就电煤问题作了专题讲话。他提出今年火电企业存煤要达到600万吨,省政府将拿出2500万元奖励存煤天数多、机组利用小时高的火电厂。

今年7月1日,贵州煤价放开后,在政府的指导协调下,各火电企业积极支持电煤价格放开的政策调整,以保发电保安全为已任,顾全大局,采取多渠道、多品种、大范围、可比价格等方式千方百计采购与设计煤种相适宜的电煤,使电煤供应紧张局势有所好转,到目前为止,全省电煤存量达到142万吨,比6月底存煤111万吨增加了31万吨,但与去年同期存煤320万吨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一些电厂存煤不足3天,因此存煤的任务仍然艰巨。

孙省长要求各发电企业,一定要转变观念,树立市场经济意识,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不要总希望政府有计划价、有指导价,要知道等量资本只能获取等量利润,成熟的市场经济没有暴利,要想赚取更多的钱只有依靠科技进步和先进的管理,而不能指责电煤价格放开。同时一定要按合同来规范供需双方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签合同一定要是中长期的合同。各发电企业在签订购煤协议时,要与正规的大煤矿签订协议,要支持正规的、合法的大煤矿建设。

孙省长特别强调,各火力电企业要利用水电大发的机会,把存煤作为主要工作来安排。今年存煤总目标为600万吨,一般电厂存煤要15—20天,重点电厂存煤要20—25天,调度要以此作为调峰和停机的依据。政府将拿出2500万元奖励存煤好且机组利用小时数高的电厂。他要求工商局,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规范电煤交易工作,保证电煤质量、规范电煤交易秩序;要求物价局,开展电煤收购整顿治理活动,规范购煤秩序,不准对省内流动电煤收取调节基金,否则3天之内凭票退款,坚决清理乱收费、乱摊派行为,以确保电煤供应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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