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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要求年产30万吨以下小煤矿暂停扩储

东北网 2007-08-16 11:13:22 [字号: ]

 记者从15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现在开始,省政府要求地方年产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一律暂停扩储,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将根据黑龙江省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尽快制定出黑龙江省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资源扩储工作实施方案。副省长刘海生到会讲话。

会议指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黑龙江省将继续深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国有重点煤矿将着重解决好以下问题:瓦斯抽放设施建设要尽快到位,12月31日前完不成或验收不合格的矿井要停产。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制度,落实一次不下井警告、二次撤职的规定和发生3人以上事故矿长免职、5人以上事故矿长撤职的规定;把安全监管与效益脱钩、与安全挂钩制度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坚决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加大安全费用的提取力度,今年年底前全部补齐安全欠账资金,2008年底前补齐安全欠账工程。开展安全生产超千天竞赛活动,对连续1000天以上没有发生死亡事故的国有重点煤矿实行重奖。各产煤市(地)要按照部署,8月底前制定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方案,8月底确定第二批关闭矿井名单。

会议同时对做好其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议要求,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化消防、建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狠抓重大隐患整改,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祥和的环境。

今年1至7月,黑龙江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099起,同比下降41.7%;死亡1320人,同比下降12.5%。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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