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全国电力工业上大压小、节能减排的工作安排,做好关停小火电机组前的负荷转移和电网配套建设工作,贵州电网公司日前完成了《贵州电网“上大压小”配套电网建设专项规划》。
根据贵州省与国家发改委签订的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目标:贵州省关停21台机组,共计184.9万千瓦,其中“十一五”关停19台共144.9万千瓦;“十二五”关停2台共40万千瓦。并明确由贵州电网公司负责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扩大供电范围,提高供电可靠性和服务水平,保证小火电机组关停后的电力供应。
为确保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经贵州省政府批准,贵州电网公司对关停小火电机组的电厂实行电量指标交易和补偿。对纳入国家“上大压小”计划并“先关后建”的小火电机组,可享受3年补偿电量并转让给大机组发电。对于纳入“上大压小”关停计划但“先关后建”的小火电机组,原则上不应享受电量补偿。
通过关停小机组,安排发电方式上增加大容量发电机组的发电量,减少发电煤耗率,开展节能发电调度,预计2007年贵州全网火电平均单位发电标准煤耗将从2006年的343克/千瓦时下降至337克/千瓦时,单位降耗6克/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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