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中心 | 本网观点 | 记者档案 | 关于我们

煤炭产量

更多...

首页 > 煤炭 > 综合 > 内容列表

东北电监局颁发首批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东北电监局 2007-08-30 16:31:04 [字号: ]

8月24日,东北电监局在长春举行首批地方供电企业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颁发仪式。东北电监局相关负责人,资质处、吉林电监办负责人出席会议。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吉林省农电公司和吉林省地方水电公司下属各县级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了颁发仪式并进行了座谈。

会上,东北电监局相关负责人为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等七家获证企业颁发了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并对获证企业表示祝贺。他在讲话中阐明了实行电力业务许可证制度的重要意义,希望获得许可的企业能够珍惜获得的合法权利和地位,切实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支持和配合电力监管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他从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正确使用、供电服务、整顿和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电工持证进网作业、发电业务许可管理、企业信息报送、安全生产管理和节能减排等八个方面对地方水电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同时还要求吉林省公司和吉林省农电公司要针对7月份东北电监局对吉林省承装(修、试)电力市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做好整改工作;研究落实国家电监会关于供电业务许可有关规定,有计划的组织安排所属供电公司、分公司申请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要通过各种形式将有关监管规定传达到各基层单位,提高电力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对监管工作的认识,扎实推进电力监管工作向前迈进。

会上,与会人员还就如何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有关规定,配合电力监管部门做好监管工作进行了讨论。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讨论发言中汇报了吉林省电力公司对东北电监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检查情况通报会的落实情况,并对发电企业转供电、煤矿等重要客户安全管理等需要电力监管部门协调关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他表示,今后将与地方水电系统加强沟通与配合,共同做好吉林省境内供电服务工作。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代表各获证水电企业表示,将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规定,严格行使权利,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组织水电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电监会有关规定和要求,在企业内部管理等建章建制方面虚心向吉林省电力公司学习,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供电服务水平。

本次会议,使与会企业进一步理解了电力业务许可证在企业发展和市场竞争中的重要作用,明确了获证供电企业在电力市场管理、安全管理和供电服务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为下一步开展供电业务许可证受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字号: ] [参与讨论] [加入收藏] [返回顶端]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1999-2007 群鹰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8号中雅大厦A座14层 邮政编码:100038
电话:010-51915010,30 传真:010-51915237 Email: china5e@china5e.com
支持单位: 中国企业投资协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承办单位:群鹰公司
京ICP证040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