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贵州省发改委了解到,贵州省政府要求新建燃煤电厂必须同步配套建设脱硫设施和高效除尘设施,老燃煤电厂要逐步淘汰效率低、能耗高和污染严重的小火电机组。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与贵州省签订的《“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2007年共有5家火电企业33台机组脱硫设施将建成投运。到2010年,现役火电机组和新建投产的燃煤电厂全部要建成脱硫设施并投入运行。到“十一五”末,尽管火电机组在“十五”期间的基础上翻了一番,但电力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将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22%。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贵州将关停18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今年以来,已关停24.5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将年节约燃煤100多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4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