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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节能减排央企当做表率

新京报 李北陵 2007-09-12 11:37:33 [字号: ]

      在2007中国节能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论坛上,“节能减排形势严峻”成为共识;国资委高官表示,中央企业在引领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中肩负着重大的使命。(9月11日《中国青年报》)

  作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产业的经济组织,中央企业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业务扩张更多通过使用社会稀缺资源实现,而且,央企多为行政性垄断企业,高额利润通过垄断获得。这就使中央企业既天然具有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也更拥有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

  诚然,中央企业在节能减排上已经做了很多。比如,石油石化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去年比前年下降了60千克标准煤,五大发电企业每千瓦时供电煤耗下降了4.57克标准煤;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央企在节能减排上还有很大差距。

  我以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解决四个不到位:认识不到位———还未真正从思想认识上把节能减排放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落实不到位———缺乏有力的政策措施来保障;责任不到位———责任落实虚化,目标未能真正分解到人到岗到单位;监管不到位———依法监管存在盲点,监察力量和监察手段明显薄弱,节能减排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企业行为的限制性措施明显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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