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1日讯(记者 柳德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田水利建设是关键。记者今天从省水利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最近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决定统一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整合农村各类涉水资金,按照民办公助的原则,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意见确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参加,统一编制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建立稳定、多元化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除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外,我省成立省、市、县三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对农户、农民用水户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村组集体等自愿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项目,由财政采取民办公助的形式给予补助,重点支持小型水源、渠道、机电泵站等工程设施的修复、新建、续建与改造。
以规划为龙头,把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商品粮基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专项中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相对集中,整合使用,按照“统一规划、项目管理、渠道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以规划整合项目,以项目整合资金,提高涉水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力度,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完成80%%的改革任务。通过承包、拍卖、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明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此外,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也将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