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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旬阳水电站执行“封库令”

华商报 2007-09-14 10:48:55 [字号: ]

日前,省政府《关于禁止在旬阳水电站工程占地区和水库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正式发布,这表明汉江旬阳电站库区已依法实行红线控制。

  汉江旬阳水电站位于旬阳县城上游约2公里处,是国家汉江上游梯级电站规划中的第五个梯级电站。今年5月2日,省长袁纯清下达开工令。该电站总投资22亿元,总库容3.9亿立方米。规划总装机容量为320MW,计划总工期5年,电站首台机组将于开工后第四年投产发电。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兼顾航运、防洪、旅游和养殖等。

  新修订的国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七条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控制通告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发布。此次省政府发布的《通告》是新条例施行后我省第一道“封库令”。

  旬阳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为海拔241米,移民迁移线增加l米、耕地征收线增加0.5米。禁止在工程占地区和水库淹没区新增、扩建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已批准建设的项目不再建设,在建工程停建;不得开发土地,不得修建房屋和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各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据了解,旬阳水电站是我省“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建设项目,工程占地区和水库淹没区涉及安康市的汉滨区和旬阳县。

  目前,有关移民的房屋、资产和青苗等实地勘测和补偿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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