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加强沿海产业和项目管理,引导沿海经济区健康有序发展,江苏省盐城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了《盐城市沿海经济区产业定位与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推出了规划、产业、环保、安全和投资强度5项准入条件,鼓励发展成长性产业、改造提升支柱性产业、调整及禁止化工产业,明确环保优先为盐城沿海开发的核心定位。
《办法》将鼓励发展成长型产业,加快发展船舶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海洋特色产业、生态绿色产业等,并积极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风力发电,努力突破燃气发电,稳步发展秸秆等生物质发电;改造提升支柱型产业,大力扶持轿车、客车和其他专用车的发展,积极发展汽车零部件、汽车服务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