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苏省无锡市近日出台的控制氮磷污染物排放实施方案确定,从现在起,对三类排放氮磷的项目一律不批,以有效控制氮磷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10年,使全市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在2005年基础上分别削减20%。
针对长期以来太湖等水域氮磷污染物超标状况,无锡市在新一轮太湖治污攻坚战中,从禁止和限制氮磷污染物排放入手,有效削减氮磷污染物排放总量,保障饮用水安全。
无锡市要求,严格控制排放氮磷污染物的新建项目,坚决实行“三个一律不批”铁腕政策。即对化肥、农药、食品、酿造、淀粉等排放氮磷的新建项目、太湖一级保护区内污水无法接入管网集中处理的项目以及市区内污水无法接管的宾馆、饭店、浴室、住宅区等项目,一律不批,以控制氮磷排放总量。
同时,严格控制新建医药、电子、印染、表面处理等大排水量项目的审批。另外,要集中两个月时间,对已批在建的化工、化肥、农药、食品、酿造、淀粉等排放氮磷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确保今年底前整改到位;对所有重点污染源(含污水处理厂)进行氮磷指标监测,分别制定和实施氮磷污染物削减方案。2008年6月底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无法完成治理任务的要停产治理或关闭;对江苏省环保厅公布的26家氮磷限制排污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限制排污措施;今年10月底前,要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试验工程,2008年6月,市区所有污水处理厂要完成除磷脱氮设施建设,安装氨氮、总磷在线监测仪并与环保部门联网。2010年,全市各县、区、镇、村的所有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完成除磷脱氮设施建设,并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无锡市工商、环保、质监等部门,要每个季度对市场上的含磷洗涤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