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使用情况及新建发电机组申领许可证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资质[2007]26号)要求,长沙电监办自5月份起分阶段组织力量对湖南省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的许可证使用情况以及新建发电机组申领许可证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分自查、抽检和整改三个阶段进行,自查阶段,长沙电监办资质中心向湖南144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19家省市电网企业及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和5家新建发电机组企业,下发了自查通知,提供了企业基本情况,部署了检查工作安排。从6月份起结合自查报告情况,制定了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抽查目的、内容、对象和工作要求。并组成三个检查组,在办主要领导的率领下,先后对长沙、株洲、娄底、湘潭、邵阳、永州、郴州等7个地市的26家电力企业(3家电网企业、11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12家新建机组发电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采取座谈、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反馈整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7月份,长沙电监办资质中心对5家承装(修、试)企业发出了整改通知,对2家电网企业和23家新机组发电企业发出了了催办函。这些企业都按照检查要求和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了整改或提交了申报材料。目前,中心正在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验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正在审查和纠正。
这次检查也是长沙电监办组织的一次大规模检查,通过检查,促进了各电力企业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律法规,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意识,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摸清了相关企业的基本情况,掌握了基础资料,为加强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后续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