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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城企业偷排污水将面临"一票否决"

沈阳晚报 张晶 孙越 2007-10-12 17:05:17 [字号: ]

   污染企业如果在生产过程中超标排放或是偷排污水,企业未经环保审批就进行生产,都会面临环保“一票否决”,被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甚至在银行贷款受限。

   10月11日,市环保局向全市109家重点水污染源企业进行了通报,从现在开始实施水污染物减排“加压”行动。

   在此次行动中,沈阳市环保局将组织环境监察人员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市控109家水重点污染源进行执法检查。

   通过市区联动、交叉、突击、夜查等方式,不断向违法企业施压,遏制污染反弹。行动将主要检查企业废水实际排放量是否和申报量吻合;废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企业是否有偷排废水的行为;排放的水水质是否超标;污泥是否会产生二次污染;企业新、扩、改建项目是否经过环评审批;企业是否有扰民现象等。

   对初次违法的企业,以行政处罚为主;第二次违法,要通知区、县政府责令企业限产、限排或停产整顿;第三次出现违法排污行为,环保局将联合监察部门介入调查,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

   同时,市环保局建议市直有关部门“一票否决”,取消该企业及负责同志的各种评优选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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