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襄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将去年拖欠的水资源费1037万元交付国库。至此,我省水资源费征收第一大难点消除。省水利厅有关人士称,水资源费征收取得阶段性成效。
根据我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从去年3月1日起,所有企业应当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新法实施中,遭遇大多数企业的“拖字诀”。火电企业,特别是少数中央驻地企业成征收难点。至去年11月30日,襄樊发电公司应缴纳水资源费1337万元,但在缴纳300万元后,该公司借故迟迟不肯再缴。
今年6月至8月,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启动执法程序。同时,水利厅与地税局联手,主要负责人先后多次上门,对企业主宣讲法规政策。在今年9月开始的水资源费征收月活动中,加大宣传征收力度,并将工作进展上报省政府。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本月10日,两部门相关负责人再次上门交心谈心,终于取得实效。该公司负责人还表示,今年的费用将及时缴纳。
目前,今年全省共征收入库水资源费9393万元,比去年全年增加3000余万元。这些资金,目前大部分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