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重庆市政府近日发布了《重庆市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将按情况启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积极开展库区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防、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按照“预案”,重庆市设立了市、区县和部门三级应急指挥机构,市设立三峡库区水环境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统一组织指挥三峡库区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防、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等22个部门和有关区县组成;各区县设立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制定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统一领导辖区内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成立部门应急机构,会同其他部门对三峡库区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防和应急管理。
重庆市政府要求,有关区县(自治县)将主要承担掌握本行政区域流域内人文地理、水文气象、工业污染源、危险化学品贮存等基本情况,并根据自身实际制订本地区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