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获悉,为推进宁夏商务领域节能降耗,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零售业节能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宁夏实际情况,将开展“零售业节能行动”。此次“零售业节能行动”的目标和内容是到2010年,宁夏零售业万元营业额能耗比2005年下降20%。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要求,首先要加大企业自身节能技术改造力度。重点做好百货商场、生鲜超市、餐饮、宾馆等公共场所的照明、空调、电梯及其它耗能设备的节能工作。引导企业选择节能设备和技术,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其次,各零售企业要把节能工作纳入经营目标考核当中,强调节假日、客流高峰期、晚间销售、促销活动和不同季节的节能管理,加强能耗的统计分析、成本核算和经营能耗考核,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节能措施和管理模式。
三是要控制商场、超市、餐饮、宾馆等场所的室内温度,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供暖温度不高于20摄氏度;鼓励企业采用冷蓄热空调及冷热电联供技术,中央空调系统采用风机水泵变频调速技术,节能门窗、新型墙体材料等,加快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另外,做好抑制过度包装专项工作,鼓励零售企业销售“适度包装商品”,引导生产企业实行“绿色包装”,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时时节约的社会氛围和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自觉抵制过度包装等资源浪费行为。
自治区商务厅要求,各市商务局要对营业面积5000平米以上的超市、百货店、专业店等重点企业2006年的能耗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商务厅决定把银川、石嘴山、吴忠作为开展“零售业节能行动”的试点,成立由相关单位组成的工作组,抓好示范,树立典型,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逐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