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节能减排,设立每年预算为1亿元的“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调动企业积极性。
据介绍,首批13个大类的节能环保项目被列入《泰达节能环保重点鼓励名录》,包括污水原位再生、蒸汽凝结水回收、非电空调、热泵、离网型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照明、铅酸电池综合利用、电子废物利用、中药发酵残渣生产有机肥料、烟气脱硫、变压器改造、通用设备改造、工业和公建采暖热计量改造等。开展上述环保项目的企业,可在每年的3月或9月向开发区有关部门提出申请,通过认定后便可从“节能环保专项资金”中获得总投资30%~50%不等的财政补贴。
“节能环保专项资金”不但资助企业实施环保设施改造,而且在企业实施具体改造前,聘请专家就节能、节水出谋划策,或者进行审核、审计所发生的费用,同样能获得开发区管委会50%的财政补贴。同时,开发区还鼓励企业在区内建设新水源、可再生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等示范工程。对获得国家级称号的,将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
目前开发区管委会已对隶属于烟气脱硫、污水再生这两个鼓励类别的企业环保项目,陆续开始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