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玉溪市召开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市长董诗强强调,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按照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全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到2010年,全市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17%,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1.95吨标准煤下降到1.62吨标准煤;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消减18.1%,由1.22万吨减少到1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消减3.3%,由1.76万吨减少到1.7万吨;红塔区和江川、通海、澄江、新平五县区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去年以来,玉溪市加大了“五小”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启动了“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实施了一批重点项目,关闭了一批污染企业,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董诗强指出,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既是玉溪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又是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广泛宣传动员,强化工作督查,切实把节能减排工作落在实处,确保经济增长建立在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基础上。
董诗强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目标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大工作力度,细化措施办法,切实抓好六项工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步伐,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和改造升级,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从源头上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力,突出抓好以钢铁、化工、水泥为重点的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加快清洁生产实施步伐,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污染治理,加大以抚仙湖为重点的“三湖一海”保护治理力度,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实施和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强化经济调控手段推进节能减排;实施重点企业节能减排行动,把抓好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作为全市工作的重点;加强非工业领域的节能减排。
副市长王跃主持会议,市人大副主任李家茂、副市长陈志芬、市政协副主席李有明出席会议。市长助理、市经委主任姚学松通报全市节能工作情况,市环保局局长杨正祥通报了全市减排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