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卢湾区根据在建项目、施工工地、既有建筑不同特点,落实针对性措施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在建项目节能方面,严格推行在建项目100%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制度,把建筑节能纳入工程设计、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及新材料,确保建筑节能标准落实。施工工地节能方面,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为重点,创建节约型工地,督促施工单位将场内三级沉淀池废水、雨水用于工地清洗,集中控制电器负荷,合理安排施工照明,推广使用节能灯具。既有建筑节能方面,由规划、建设、房地等相关部门联手,结合旧小区平改坡综合改造等项目,力争实现每年推广使用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增长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