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三年,国家启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项目,引导山区农村发展小水电替代烧柴,云南省腾冲县迎来了“靠水吃电”的新生活 ——
土灶“退休” 电器登场
腾冲县界头乡大园子村村民杨开刚家的厨房里——屋里没人,只见铺着白瓷砖的灶台上,电饭煲正冒着热气儿,里边炖着满满一锅肉。
“现在省事了,把肉放进锅里,一摁键就不用管了。方便!”今年59岁的杨开刚说起“以电代柴”后的生活,有些兴奋。“这灶现在还用吗?”指着厨房里两口烧柴火的土灶,笔者问道。“基本上不用了,平时做饭都用电,只有红白喜事时才用得上灶。”
环顾厨房,进门的左手边,一台半新的冰箱倚墙而立。灶台上,除了电饭煲,还摆着台电磁炉。紧接着,在这个西南边陲的乡村民居里,笔者看到,客厅居中摆着大彩电,洗衣机则搁在浴室外。
“什么时候开始用上这些电器的?”笔者有些好奇。“2004年以后才买的,以前买了也用不起。”杨开刚回答。
据大园子村村支书孟金阳介绍,2004年起该村有6个村民小组实施了小水电代燃料项目,三年来村民的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项目实施前,别说用电做饭了,许多村民连电视都舍不得看。”
自从家里开始“烧电”,杨发元的媳妇王仙感到轻松了许多,“以前我每天早上6点半就得起床烧火做饭,忙活到10点,一家人才能吃上饭。现在睡到七点起来都不晚,用电饭煲蒸饭,电磁炉炒菜,八点多就能吃了。省出来的时间还能喂猪、养鸡、打扫卫生。”
多少年来,当地农民靠山吃山,祖祖辈辈上山砍柴,引火弄炊。2003年,国家启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项目,引导山区农村发展小水电替代烧柴,腾冲县成为云南省首批加入的六个试点县之一,迎来了“靠水吃电”的新生活。
“烧”电每人每年平均省355元
杨发元记得很清楚,“以电代柴”之前的电费是7角钱一千瓦时,全家人取暖做饭都靠柴火。“家里用的柴火,除了自己上山砍,还要买一部分才够用。”
“排”是当地人用来计算柴火的单位,一排柴大约120元。“我家里5口人,一年的收入大约2万元。以前烧柴火,每年要买好几排。”杨开刚告诉记者。
保山市水利局局长龙维熙介绍说,位于云南西部山区的腾冲县,境内有龙川江、槟榔江、大盈江三大水系,水能蕴藏丰富,可开发量达145万千瓦。2003年,腾冲县界头、曲石两乡开始实施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并于项目区内建成江源生态电站,总装机容量6400千瓦,其中代燃料装机2000千瓦。该电站2004年4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三年来累计发电1.12亿千瓦时,小水电装机分得电量累计2615千瓦时,其中项目区农户用电150万千瓦时,户均年用电727千瓦时。
“现在的电价是每千瓦时2角钱,每人每年限额390千瓦时,超过的用电量按每千瓦时0.6元算。”杨发元说,家里5口人,每年的用电额度加起来有1950千瓦时。
“够用吗?每个月大概交多少钱的电费?”
“够,这几年都没超过。我家每月用电100多千瓦时,20多块钱,比起烧柴划算多了。”杨发元心中的这笔账算得很明白。
据界头乡桥头村统计,全村682户2922人,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前三年,全村生活燃料费118.76万元。项目实施三年来,农户省去了购柴费用,电费降为0.2元/千瓦时,共节约资金103.91万元,人均节约355.61元。
到2006年末,该县建成小水电站34座,装机66台,装机容量达106935千瓦。目前,小水电代燃料户实行一户一证一表,核定基数(人均年390千瓦时),按月实收,到户电价0.2元/千瓦时,超出基数部分按农网电价计费。
收起柴刀 签约护林
“2004年以前,每年到了11、12月份,全家人都要去山上砍柴,一人一把柴刀,连着砍上20多天。”王仙说,“现在柴刀已经很久没用了。砍柴又脏又累,用起来也麻烦,现在电价这么便宜,早就不砍了。”
再问其他村民,杨开刚提到自己和村里签了合同,不能再上山砍柴了。村支书孟金阳解释,老杨所说的这份合同即《小水电代燃料村规民约》,条约中规定农户在享受廉价代燃料电的同时,承担不再上山砍柴、保护森林资源的义务。
据了解,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实施三年来,腾冲县界头乡、曲石乡森林得到了有效保护。以桥头村艾家寨小组为例,村民小组不仅绿化山林646亩,还主动将家背后的380亩山林纳入村风景林管理。
此外,试点项目乡都成立了小水电代燃料用户协会,受益的用电户都入加了协会,制定了相关章程,“监督代燃料农户落实小水电代燃料责任和义务,巩固退耕还林和保护天然林成果”。据统计,全县森林覆盖率从47.76%上升到了64.3%。腾冲县小水电代燃料试点项目区逐渐走上了“以林蓄水,以水发电,以电护林”的良性发展道路。
入夜,透过窗户打量古城腾冲,星星点点的灯光或明或暗,闪烁在山林深处,点燃着“大山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