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山东省环保局会同山东省经贸委对菏泽电厂一期脱硫技改工程进行了环保验收,菏泽市环保局、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深圳华夏强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环境报驻山东记者站的有关代表参加了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菏泽电厂《关于2×125MW机组烟气脱硫技改工程环保执行情况报告》和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2×125MW机组烟气脱硫技改工程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法律法规和现役火电机组脱硫工程验收的技术规范,现场检查了脱硫等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过认真讨论和专家技术把关,验收组认为,菏泽电厂一期烟气脱硫工程按山东省政府与菏泽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的时限开工建设并提前建成投运,脱硫工程试运行期间,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满足环保批复和设计要求,排放总量满足“十一五”期间电力行业绩效控制要求,脱硫工程总体符合国家下达的关于现役火电机组环保验收合格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菏泽电厂一期脱硫技改工程是山东省政府与菏泽市政府签订的《菏泽市“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要求2007年建成的省重点脱硫项目,总投资7916万元。脱硫工程采用复合循环流化床烟气脱硫工艺,采用二炉一塔方案,对2台125MW燃煤机组进行全烟气脱硫,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6713吨,具有显著的环保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