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综合利用遇困境 企业自备电厂盼甄别
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护土地和水资源,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资源的综合利用,对于促进节能减排,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件利国利民利企业的好事,这一运作模式为国家大力倡导和扶持。然而,运城市一些民营企业响应国家号召建立的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在经营数年后却由于人为因素陷入了生存困境。究竟是什么原因?我们对此进行了调查。
11月22日,记者见到了运城市民营企业协会的秘书长樊荣军。据樊秘书长介绍,前些年,国家电力供应十分紧缺,极大地制约了企业自身发展和国民经济快速运行。为了充分利用废弃资源,减少污染排放,同时也为了自身发展,运城的一些民营企业多方筹资建起了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由于此类电厂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给予大力扶持,运城市先后建立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23家,总装机容量达50.8万千瓦,一直运转良好。为此,2004年,省物价局、省经委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规范企业自备电厂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不得强制自备电厂购买网供电力,自备电厂多余电量按省物价局制定的上网电价上网销售。然而,2006年3月,运城市供电分公司根据上面要求,突然通知有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的民营企业签订自备转公用电协议。不签协议的企业,已并网的立即解列、建成未运营的不予办理并网手续。迫于压力,一些企业签订了协议,还有一些企业则违心地作出了承诺。
已签订协议的山西恒泰焦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永泰说,我们是一家以炼焦、炼铁、发电和水泥生产为一体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是经省有关部门批复立项,省电力公司批复并网,并同运城市供电分公司签署了并网协议的。多年来,企业同运城市供电分公司在业务上互有往来,关系还比较融洽。去年他们突然要求企业签订自备转公用电协议,我们也觉得不大对劲。但由于担心解列后会影响正常生产,在他们的多次催促下,我们还是签署了协议。协议规定,乙方(山西恒泰焦铁有限公司)自备电厂1#、2#、3#、4#、5#发电机组并入甲方(运城供电分公司)电网运行,乙方每月将其自发自用电量的70%按现行上网电价销售给甲方,甲方再从乙方所购的电量按现行的电网销售电价销售给乙方。
采访中,王董事长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协议签订后,从2006年4月开始执行,采取电力公司先收购,再售出的结算办法。即收购按上网电价每度电0.2344元结算,销售电价每度电按0.4080元结算,这样每度电的差价是0.1736元。也就是说,我们每发一度电需向运城供电分公司多支付0.1736元,按照目前小发电厂每度电0.22元的成本计算,每发一度电我们要赔0.159元。与协议签订前相比,从2006年4月至11月,我们向运城市供电分公司多缴纳158万余元。由于负担加重,企业亏损,我们没有能力上缴电费,2006年11月17日,运城市供电分公司以我们不缴电费为由,下发了停电通知单,11月24日停电解列。没有了电网的支持,严重影响了自备电厂的正常运行,致使炼焦、炼铁、水泥生产也不正常,企业因此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是利用余热、余压、城市垃圾、煤矸石(石煤、油母页岩)、煤泥和农林废气物等低热值燃料以及煤气层、沼气、高炉煤气等生产电力和热力。这种既变废为宝,又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好事,原本是要大力支持的,现在突然横生枝节,相关企业有点儿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于是,他们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明确答复,以解企业之忧。就此情况,运城市民营企业协会也多次进行反映。
一石激起千层浪。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今年1月,时任山西省省长的于幼军专门作出批示。经省人民政府14次专题会议研究,7月30日,省经委、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对企业自备发电机组甄别界定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规定,凡界定为自备电厂的,省级电网经营企业应允许其以自备方式并入省级电网,实行自发自用,多余电量按省物价局制定的上网电价上网销售,电网经营企业不得无偿使用或变相调整自备电厂上网电量。省电力公司、省国际电力集团公司除按规定向接网的自备发电机组收取系统备用费、过网费及相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收取其它费用。运城市经委也于8月29日下发了《关于对企业自备发电机组甄别界定的通知》。这一文件的下发,让那些遭遇困境的企业看到了希望。他们立即着手申报了甄别界定申请和相关材料,满心期盼着有关部门能尽快甄别,早一天让他们吃上定心丸。如今,3个多月过去了,却迟迟不见下文。他们耽搁不起,心里急啊。
采访结束时,运城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陆世生说,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我们党的一贯政策要求,希望有关部门贯彻好“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千万不要给人留下“有权就争、无利就躲”的印象,尽快对自备电厂(机组)进行甄别界定,让民营企业综合利用电厂越走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