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处西部欠发达地区,节能减排工作起步较晚,但该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这是2007年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第八组于12月15至18日对贵州省及贵阳市、遵义市进行检查后作出的评价。
检查组听取了当地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抽查了20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地查看了4个建筑工程现场、4个污水处理厂和两个管网建设工程、两个垃圾处理场和两个垃圾转运站。
检查组认为,该省建筑节能成效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省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设计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二是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建筑节能标准,将标准的执行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初步形成了闭合管理模式。三是加大了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年开展了两次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建设工程项目和责任人进行了通报,并列入不良记录,要求限期整改。该省在污水、垃圾处理方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先是该省污水与垃圾处理设施增长较快。其次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再次是积极推进污水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机制的创新,并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和模式。四是强化运行监管,规范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在肯定贵州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成效的同时,专家们也指出了该省存在的问题,并对该省遵义市南白镇象山公寓等6个项目发出了节能质量监督执法建议书。专家们对该省提出了应进一步理顺建筑节能的监管体系;加快建筑节能立法建设;加强对建筑节能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环节的建筑节能监管;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全面开展建筑节能培训等多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