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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立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新华网 呼涛 2007-12-24 16:35:55 [字号: ]

   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督查队24日成立,以加大污染防治的督查力度。黑龙江省以环境突发应急管理、水污染防治监督和污染控制工程为重点的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协调机制逐步建立。

   黑龙江省环保局副局长国元说,新成立的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督查队将加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督查工作。该机构的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将着力实现让松花江休养生息,促进全流域的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稳定。

   此前,黑龙江省政府成立了15个相关部门参加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协调工作机制。为预防和阻止环境突发应急事故的发生,黑龙江省先后在枯水期、化冰期、汛期开展了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督察。

   黑龙江省环保局严格执行松花江流域环境准入条件,在建设项目管理和审查过程中对行业准入、公众参与、项目选址等方面未能达到要求的124个项目,实行退回、暂缓批准或不予批准。

   黑龙江省政府还开展了松花江流域涉水企业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对石化、化工、焦化、冶炼、造纸、食品加工、酿造、制药等重点行业、县(区)涉水排污企业和新建项目进行了重点整治。

   监测结果显示,今年前3个季度,松花江流域各断面的水质主要以四类水体为主,总体与2006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水质保持稳定。

   为进一步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吉林两省共同签署了《吉林黑龙江两省松花江流域环境应急协调机制协议》,并参与了国家环保总局指挥部、黑龙江指挥部、吉林指挥部跨区域环境应急联合演练。

   中国已将松花江污染治理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总投资超过130亿元。其中黑龙江省将参与116个项目,规划投资将达到70余亿元,其中,国家投资27.39亿元。截至11月末,黑龙江省规划项目已完成投资超过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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