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鄂尔多斯市集中开展了电厂脱硫专项行动,矿业秩序、“两高”企业专项大整顿和“两高两低”产能关停整顿攻坚战,影响地区形象的高耗能、高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万元GDP能耗下降到2.08吨标煤,下降5.01%。鄂尔多斯市成为我区唯一完成国家控制目标的盟市。
2007年,鄂尔多斯市政府先后召开4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23条加强环境保护、推进污染整治和节能减排工作的政策措施。由市长任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一号工程来抓,把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列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制订了《鄂尔多斯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并层层落实责任制。市政府分别与各旗区政府和三大电力企业签订了环保目标任务书和减排目标责任书,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旗区和重点排污企业,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并将落实进展每月汇总,每季调度,半年通报,年度考核。从2007年4月30日起,对高耗能和污染较重企业实施了专项大排查、大整顿,采取政府“赎买”的办法,关闭了除棋盘井、沙圪堵、薛家湾外的所有电石铁合金等高载能企业。
有数据显示,随着提高煤炭回采率三年攻坚战和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的强势推进,自2001年至2007年以来,鄂尔多斯市累计关闭地方小煤矿303座,取缔小焦化、小白灰、小炼铁、小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537户,消减烟粉尘68.7万吨、二氧化硫14万吨,长期困扰地区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污染状况得到有效控制。自2005年以来,全市共关停取缔各类违法排污企业614家,取缔违规储煤场177家、选料场54家、盗采明煤点4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