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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丽萍:工业大省算好节能减排"明细账"

新华网 2008-01-07 18:06:49 [字号: ]

  访黑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郑丽萍

   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08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而结束不久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提出,2008年国家将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推进节能减排,反映了我国推进节能减排的新决心。作为我国的老工业基地,黑龙江省如何应对节能减排工作?

   郑丽萍: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把节能减排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在2007年初确定了单位GDP能源消耗比上年下降4%的目标,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2007年7月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与13个地市及27户"千家企业"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状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推进责任书。9月,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全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及办公室。2008年,我省将继续加强节能减排的组织领导工作,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如期实现。

   二是编制规划,强化措施保证。为把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我省于2007年组织编制了全省节能、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制定了工业污染防治条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下发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已将节约能源条例列入2008年的立法计划,节能法规的健全与完善将为我省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提供法律保证。

   三是落实责任,积极推动节能减排。落实并分解我省节能减排目标,明确相关责任,把各项节能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市、县、区以及重点企业,作为考核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负责人的重要内容,实行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从而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力度。2007年我省组织节能减排检查组,深入13个地市及省直机关部门检查工作,检查涉水排污企业1200余家,严厉整治违法企业近390家,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08年我们将继续开展节能减排执法检查工作,加大督查力度,通过采取关闭一批、停产一批、限期治理一批、挂牌督办一批等措施,推进企业整改。同时,要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让节能减排理念深入人心。

   记者: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黑龙江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哪些方面的积极成效,具体在哪些方面出现亮点?

   郑丽萍:一.加快淘汰电力、水泥、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遏制了高耗能产业发展。黑龙江省积极淘汰落后产能,目前已经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193处,淘汰焦炭企业7家、铁合金企业3家、电石企业1家,关停高耗通用机组14台、总装机容量40.7万千瓦。此外,我们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未批复新增炼钢、炼铁能力项目及氧化铝、电解铝、铁合金、铅锌、铜冶炼等高耗能项目。

   二.积极推进以"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为重点的节能减排工程建设。2007年以来,黑龙江省以"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为重点的一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取得进展。已有35个项目列入国家国债资金备选项目或节能财政资金备选项目,项目总投资33亿元,预计可获得国家补助或奖励2亿元,项目投产后可实现节能量200万吨标准煤。

   三.突出抓好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重点做好纳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27户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通过加强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实行目标考核和加大节能改造力度等措施,到2007年年底,27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已经完成。

   四.重点领域节能取得成效。黑龙江省重点领域节能取得积极成效,通过强化工业节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工艺革新、技术改造、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等方式,开展节能降耗和挖潜增效,2007年前三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加工转换效率达70.3%,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27户"千家企业"共有24户产值能耗下降,亿达信煤焦化能源有限公司、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和齐化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下降34.9%、29.5%和28.7%。

   在建筑节能方面,目前黑龙江省节能建筑占现有住宅量的30%以上,与非节能住宅相比年可节能130万吨标准煤,新建住宅、公共建筑基本上达到了节能50%的标准,个别地市新建住宅已开始实施节能65%的标准。

   在交通运输节能方面,我们在7个大中城市设置了34条公交专用线,加快淘汰老旧汽车、机车和农机,营运车辆的清洁乙醇汽油使用率达到100%。农村能源建设也取得了新成效,前三季度建设户用沼气池1.4万户,新建小型沼气工程20处,太阳房4万平方米,在建大型沼气工程3处,新增节能开发能力1.2万吨标准煤。

   此外,黑龙江省循环经济工作初步也取得一定成效。在抓好牡丹江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建设的同时,确定了七台河、龙煤集团等4家单位作为黑龙江省向国家推荐的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在石化、煤炭、电力、建材、冶金、森工、医药、造纸等8个重点行业共60家企业中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污染治理取得积极进展。

     记者:节能减排目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是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但目前我国节能减排形势依然非常严峻。目前,黑龙江省的节能减排形势如何,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新的刚性措施?

   郑丽萍:尽管黑龙江省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黑龙江省的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长偏快。产业结构重型化的格局没有转变,使节能减排工作面临更大的压力。

   此外,全省节能成效不均衡,全省13个地市只有大庆和大兴安岭前三季度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同比下降,齐齐哈尔滨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余10个地市均不同程度上升。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转变。

   目前,我们省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亟待进一步优化,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相对滞后,节能减排管理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

   中央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2008年,黑龙江省将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国家和我们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年度节能减排指标,推动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我们将强化节能环保统计监测和考核管理,加快落后产能淘汰进程,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构建节能环保型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大重点工程建设力度,推进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节能,完善节能环保政策法规体系,从而保证全省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记者: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我国政府已经针对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目前黑龙江省内的松花江污染治理工作进展如何?

   郑丽萍: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后,国家将松花江污染治理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总投资超过130亿元,我们省纳入国家规划的项目116个,总投资达到77.48亿元。自规划实施以来黑龙江省严格执行"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省政府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两位分管副省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推进以国家规划项目为重点的工程建设。截止至2007年底,全省规划内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的有76项完成投资20.4亿元,其中: 讷河市污水处理工程、佳木斯黑龙农药化工公司废水治理工程等8个项目已部分建设并投入试运。争取明年规划内所有项目都要开工建设。

   同时,为保护中俄跨界水体的水质和生态环境,两国继续加强联合监测和技术交流,增强互信。中俄双方环保技术人员于2007年6月、8月对两国跨界的黑龙江、乌苏里江、额尔古纳河、绥芬河和兴凯湖同时联合采样。在松花江汇入中俄界河黑龙江的同江江段以及抚远乌苏里江,黑龙江省环境监测部门还新增了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实现对松花江、黑龙江水质的实时监测。

   我们黑龙江省还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妥善处理环境突发事件。对造成松花江水体污染的环境犯罪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隐患排查,全面掌握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社会动态,加强各类应急装备、设施建设,全面提高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防范及应急处理执法能力。

   我们将按照国家的要求和部署,做好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实现省委、省政府还人民群众"一江清水"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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