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中心 | 本网观点 | 记者档案 | 关于我们

首页 > 节能减排 > 综合 > 内容列表

污染减排应强化经济约束

中国环境报 2008-01-08 15:44:06 [字号: ]

  加强污染减排工作已成为当前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和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但综观2006年污染减排工作,虽然国家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全力削减污染物,但全国污染减排任务完成的情况并未达到预期效果。

  究其原因,一方面有地方政策导向问题,一味地强调地区经济发展,仍然坚持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另一方面,目前企业自身还缺乏一种主人翁意识。从平时的环保突击执法检查来看,还有不少企业在污染治理上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少数企业置环境法律法规于不顾,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偷排、直排、多排污染物,使得区域环境容量不堪重负,河流水质、区域大气环境等受到污染,生态遭到破坏,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

  对此,笔者认为加强污染减排,既要在政策层面上加压,如采用区域限批、流域限批等手段,在污染物总量削减上进行强制性规范;又要在整个社会层面上建立一种经济约束制度。目前,污染减排的重点主要是一些国控、省控企业,都是排污大户。这些企业如果能对照削减指标要求,做好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对于整个区域污染物总量削减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想抓好污染减排工作,就必须抓住企业追求经济利润最大化的心理特点,从经济上进行约束规范,重点可从以下3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大经济处罚额度。对于那些偷排、多排、暗排污染物的违法企业,实行高额处罚,处罚数额可实行上不封顶,也可采取按处罚金额基数(由企业违法排污总量核算)50%上升的比例进行处罚,使企业主从心理上畏惧,从而达到让企业想排又不敢排的效果。

  二是强化治污保证金制度。当前,污染减排还没有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企业治污保证金制度,使得企业在偷排、多排、暗排污染物时没有较多的顾虑。一些企业认为,自身违法排污一旦被环保部门查处,只要不出大的事故,基于方方面面的关系,最终也只能进行一些经济处罚。因此,建立一套有效的治污保证金制度对污染减排而言具有重要作用。在企业治污保证金缴纳数额上,可按企业排污量情况进行核算,制定一个统一标准。按标准企业每年向银行等代管机构缴纳治污保证金,企业完成污染物削减指标且未违反环境法律法规,可按一定比例返还。一旦企业出现违反环境法律法规行为,违法排放污染物,除给予行政处罚外,每次可按一定比例扣除保证金;同一企业在一定时限里连续3次违法排放污染物,扣除企业交纳的年度保证金,从而强制企业缴纳治污保证金,遏制部分企业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偷排行为,在经济上对企业进行约束。

  三是发挥污染防治基金作用。污染防治基金的设立和发放,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地区污染治理,改善地区生态环境。目前,在污染防治基金发放上可采取灵活性措施,如把污染防治基金作为污染治理后的一种补偿手段,做到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充分发挥污染防治基金的作用。对一些污染物削减任务完成得比较好的,可借助污染防治基金实行以奖代补,在资金上扶持企业健康发展,通过经济补助,激励企业革新工艺技术、加强污染治理、发展循环经济,力争污染减排工作能达到点上控制向面上控制转变,实现区域污染排放总量削减。

[字号: ] [参与讨论] [加入收藏] [返回顶端]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1999-2007 群鹰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8号中雅大厦A座14层 邮政编码:100038
电话:010-51915010,30 传真:010-51915237 Email: china5e@china5e.com
支持单位: 中国企业投资协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承办单位:群鹰公司
京ICP证040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