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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浙沪拟开展排污权有偿分配

东方早报 记者 王海平 2008-01-09 09:56:44 [字号: ]

  江苏省环保厅昨天向媒体表示,由该厅牵头制定的《长三角两省一市环境合作平台建设工作计划》已于近日完成,将率先在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分配和交易试点,培育成熟有序的排污权交易市场。

  据了解,前不久在杭州市举行的第一次长三角两省一市主要领导座谈会上,提出推进区域共同发展要重点抓好交通、科技、能源、环境四大合作平台建设。

  从本月起,“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中的“化学需氧量(COD)”已在江苏苏南境内的266家重点监控企业中实施。

  江苏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透露,长三角地区虽取得很大发展,但资源消耗过大、环境成本透支,已经成为制约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最大瓶颈。本次环境平台计划的出台,苏浙沪明确了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重点、时序进度等内容,为未来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其中,在饮用水源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管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方面,加强环境立法合作,推进环境保护的法治化进程;制订更加严格、相对统一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主要污染物排放和排污收费标准,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出台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财税、金融、贸易、保险等经济政策,重点构建环境价格体系,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环境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有关负责人表示,排污权有偿分配交易使用将先行。

  在推动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将共同实施一批工业污染源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态清淤、围网养殖清理等重点治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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