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陕西省第一部水量调度办法——《陕西省渭河水量调度办法》通过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审议,不久将颁布开始实施。
渭河发源于甘肃省境内,在陕西省注入黄河,是关中地区经济用水的主要水源,流经宝鸡、杨凌、西安、咸阳、铜川、渭南市。历史中,渭河水量丰富,然而到上世纪后期,渭河却日渐干涸,开始频现断流危机。在过去的26年间,渭河有15年出现断流,2000年林家村水文站断面断流达234天。断流不仅危及渭河生命健康,也为人类自身发展酿就了一杯苦酒。90年代以来渭河流域年均仅因旱灾造成的损失就多达17亿元左右。同时,水量的减少还加重了泥沙淤积,使得下游防洪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为了确保渭河不断流,确保渭河水量调度工作有序进行,从2007年开始,陕西省水利厅开始着手《陕西省渭河水量调度办法》立法工作。1月7日,陕西省长袁纯清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二次会议对该法规进行审议。会议认为,针对渭河用水矛盾,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陕西省渭河水量调度办法》,是合理分配水资源,促进渭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一件大事;要按照首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工业和生态环境用水,防止渭河断流的要求,加强渭河水量的科学分配和有序调度;要认真落实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和实施部门、机构、单位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落实具体调度措施,把有限的水资源保护好、利用好。
据了解,《陕西省渭河水量调度办法》将按照明确目标、统一调度、分项实施、稳步推进的方式开展,调度范围从渭河干流逐步到主要支流和全流域。水量调度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非汛期调度时段为当年11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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