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7年12月底,江苏省宜兴市已有274家化工污染企业被依法关闭,超额完成了省、市制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标志着宜兴市开展的“五小”企业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为切实解决“五小”企业(即小钢铁、小电镀、小水泥、小印染、小化工)环境污染问题,加快产业调整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宜兴市政府推出了开展“五小”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开展以节能减排、治理环境污染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为主要内容的“五小”企业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工业布局结构和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
宜兴市这次专项整治的“五小”对象包括,在小钢铁中淘汰20吨以下转炉、电炉和300立方米以下高炉。在小电镀中关闭电镀废水、废气排放不能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含重金属废液、废渣不能妥善处理,造成“二次污染”的企业。在小水泥中关闭年产规模小于20万吨和环保或水泥质量不达标企业;淘汰正在使用或尚未拆除的直径1.83米以下的水泥粉磨、仍在使用或尚未拆除的立窑。在小印染中关闭排放不达标、年生产能力在1000万米以下的漂染企业。在小化工中关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等。
为促进“五小”专项整治稳步推进,宜兴市政府加强考核,落实责任。由市政府下达“五小”企业关停整治任务书,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园区、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关停整治督察力度。对按期或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则取消相关先进评比和奖励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达标排放监察,实行单位产品排污总量、能耗定额考核。对企业节能、环保、安全任何一项指标整治未达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相关职能部门提请市人民政府依法对企业实施关停,确保整治工作做到“科学规范、整治有序、社会稳定、安全可靠”。
据悉,到目前为止,宜兴市已关闭和淘汰“五小”企业539家。在“五小”企业专项整治过程中,宜兴市还将小化工集中的周铁镇列为重点整治镇。目前,周铁镇已关闭95家化工污染企业,其中25家企业主动拆除了生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