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常州盘固水泥而言,2007年12月7日无疑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天。在这一天,盘固水泥与兴业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贷款协议,获得了3000万元的“能效贷款”,这也是江苏首个获得“能效贷款”的企业。更重要的是,盘固水泥从此可以与国外买家开展“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合作,通过出售“碳减排权”获得高达每年400多万元的利润。据了解,同样有望通过CDM进行“碳减排权”交易的企业,江苏有11家之多。
2006年5月,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能源效率融资项目合作协议,率先在国内推出“能效贷款”。这一项目于今年7月26日在江苏正式启动,得到了江苏省经贸委的大力支持。“兴业银行找到我们,提出要找成熟的技术改造项目发放‘能效贷款’,双方一拍即合,我们立刻组织了70几家企业提供给银行,并最终筛选出17家企业,报给国际金融公司进行技术审查。”江苏省经贸委工商投资处闫浩处长告诉记者。
17家企业经过国际金融公司的筛选后,最终有11家通过审查。而审查的依据就是这些项目是否符合CDM项目的标准。所谓CDM,即“清洁发展机制”。根据《京都议定书》,到2012年,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必须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5.2%。由于发达国家减排成本是发展中国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因此,它们开始在中国寻找具有减排效果的项目,而对于中国企业而言,这是一场既能实施节能减排、又能获得额外利润的“盛宴”。
以江苏此次通过审查的11家企业为例,其中有8家水泥企业,1家化肥厂,1家电气公司和1家热电企业,其项目均为余热发电。兴业银行南京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张开亮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这11个项目,可实现每年节约标准煤25.8万吨,按照每吨标准煤排放二氧化碳2.277吨计算,相当于每年减少约58.75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这58.75万吨的‘碳减排权’,最终将通过CDM机制,转让给国际买家,以1吨二氧化碳排放量价格为10欧元计算,每年可获得发达国家为此支付的587.5万欧元的收益。”刘明
链接: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三个灵活履约机制之一。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已完成工业革命的发达国家应对全球变暖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因此,《京都议定书》只给工业化国家制定了减排任务,但没有对发展中国家作这个要求。按其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从2005年开始至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由于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是发展中国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把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少的排放量作为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一部分义务。一方面,对发达国家而言,给予其一些履约的灵活性,使其得以较低成本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协助发达国家能够利用减排成本低的优势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对世界而言,可以使全球在实现共同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减少总的减排成本。因此,CDM是一种双赢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