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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政府批复市电力设施专项规划

中国电力网 2008-01-16 12:03:05 [字号: ]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以苏府复[2007]187号文批复了《苏州市电力设施专项规划(2007~2020)》,标志着苏州电网的规划与建设正式纳入新一轮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作为《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配套的专业规划,已经成为指导苏州城市电力设施建设的法规性文件和法规依据。

  作为国家电网系统31个城市电网改造重点城市之一,江苏省电力公司所属苏州供电公司在接到苏府〔2006〕164号文关于批转开展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后,公司领导十分重视,立即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电力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公司发展策划部为电力专项规划责任部门,其他职能部室、各市供电公司全力配合。在江苏公司发展策划部的直接指导下,会同苏州市规划局、省电力设计院开展工作,于2007年2月上报项目计划表,5月下达设计任务书,6月完成初稿,7月完成中间成果论证,8月通过省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11月报批,12月得到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复。 电力专项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谋划电网的科学发展放在最优先的位置,做到苏州电网规划建设与国家电网公司规划及江苏电网规划有机衔接、与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有机衔接,线路走廊与交通规划有机衔接,城市电网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有机衔接,重点落实特高压、超高压电网在苏州境内线路走廊、落点等选址及规划保护工作,电力线路走廊按照“三沿”精神进行规划建设,超前控制重要的电网发展资源,使苏州电网尽快完善。规划表明,到2010年,苏州全社会最高负荷预计达到1800万千瓦,2007~2010年年均增长12.8%;到2020年,苏州全社会最高负荷预计达到3300万千瓦,2010~2020年年均增长6.2%。至2020年,全市500千伏变电站共计14座,变电容量4200万千伏安,还需新建500千伏变电站9座,用地75公顷;至2020年,全市220千伏变电站共计120座,变电容量5964万千伏安,还需新建220千伏变电站69座,用地251公顷。 苏州市电力设施专项规划的批复实施,将为建设经济更加繁荣、科教更加发达、生活更加富裕、环境更加优美、法制更加健全、社会更加和谐的“效益苏州”和“和谐苏州”提供强有力的电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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