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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调减动力煤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

中证网 2008-01-24 10:17:18 [字号: ]

    从山西煤炭企业了解到,山西省财政厅日前发出《关于公布2008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晋财煤[2007]8号),结合2007年煤炭市场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情况,经山西省政府2007年第117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对山西省所属煤炭生产企业2008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做出了一定调整。

   根据《通知》,焦煤的征收标准为17-20元/吨,无烟煤为18-20元/吨,动力煤为13-15元/吨。《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不同煤种主要有三个征收标准,即动力煤5-15元/吨、无烟煤10-20元/吨、焦煤15-20元/吨,试点初期的适用煤种征收标准定为:动力煤14元/吨、无烟煤18元/吨、焦煤20元/吨。

   经过此次调整后,无烟煤和焦煤的标准整体提高,而动力煤标准有所降低。其中,气煤、长焰煤、褐煤的征收标准由14元/吨调减至13元/吨。

   业内人士表示,降低动力煤2008年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将对部分煤炭上市公司构成利好。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调减,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而目前国内动力煤需求旺盛,大部分地区出现煤炭紧缺,使煤炭价格得到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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