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节能减排“百日行动”,打一场节能减排攻坚战,重点狠抓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以小纸厂为重点,从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污染严重小企业的力度、狠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减排工作,落实重点企业的减排项目、进一步加快治污工程项目,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工业节能工作。该县抓好工业监控企业的节能。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8家重点耗能企业,明确企业节能目标,实行台账记录跟踪管理对没有达到节能要求的,实行公开通报,查找原因,制订改进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加快水泥陶瓷两大产业的技术改造。根据2007年开展的节能减排技改项目,逐个落实项目开工及进度,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以节能技改项目提高节能效率;推进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按照国家制订和发布的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引导和推进日用瓷、化工、制糖、食品、建材等行业开展以节能减排为目标的清洁生产审核,清理能耗高、污染大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建筑节能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建筑节能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建筑节能读者设计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编)、《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通风与空调系统性能检测规范》、《民用建筑与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应用技术规范》(试行)等,新建建筑的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验收等环节要按照新标准进行;建筑节能10项技术推广与应用。重点推广地源热泵、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空调节电、自隔热混凝土砌砖、页岩烧结多孔砖、空心无梁楼板、新型建筑防水、新三级钢、高性能混凝土、照明节电等10项建筑节能技术,编制出专项计划付诸实施;加速推动禁用实心粘土砖工作。淘汰所有简易式砼砌块成型机、附着式振动台和单机年产量小于1万立方米的小型人工固定砌砖成型设备、简易移动式砼砌块成形机和手工制作墙板生产线等落后装备;抓好民用建筑节能在施工、销售阶段实行公示。从2007年11月1日起,新开工的民用建筑、按节能标准设计的在建民用建筑或进行销售的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将所建设、所销售的民用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和销售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含盖经施工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中建筑节能的主要内容,包括朝向、通风、遮阳、屋面隔热保温、墙体隔热保温、外门窗性能、暖通、电气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以及其他节能措施。节能公示牌应设在醒目位置,供社会监督;抓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大力开展可再生能源推广活动,清理不利于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的所有障碍。
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该县目前完成治污投资2588万元,完成污染减排项目5个,削减化学需氧量6453吨占任务101%,削减二氧化硫625吨,占任务230%。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制订计划,落实总量减排任务,并把它量化到厂;其次坚持以总量控制为主线,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减排工作,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削减排污总量,扎实开展污染减排工作。抓好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确保达标排放,全县工程减排项目已完成2个并投入试运行,总投资1500万元,可削减COD排放量3821吨/年;三是抓好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工艺技术改造减排项目3个,总投资1088万元,削减COD排放量5636吨/年;关闭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从源头上减少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淘汰水泥立窑1条,改为熟料生产,每年削减SO2排放量668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