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影响,江西省市场液化石油气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给低收入家庭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1月25日,从江西省发改委了解到,从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江西省要对城市低保对象实行液化气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
据悉,城市低保对象液化气价格临时补贴资金,除省财政已下达的液化气补助外,其余由市 、县政府从价格调节基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预算安排。有关部门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要积极筹措液化气价格补贴资金并及时发放。元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落实情况报省有关部门。同时,发放形式可以按月或一次性发放,但春节前,必须将液化气价格补贴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