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考核市政府两项重要指标的万元GDP综合能耗和万元GDP取水量,锦州市的答卷令人满意。2007年,锦州市万元GDP能耗降低率完成5.3%,万元GDP取水量降低率完成3.3%,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5%以上,各项指标和工作均圆满完成,节能减排工作成绩斐然。
去年,锦州市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全民节能减排意识、节能减排执法、监督和管理水平等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积极争取各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为推进锦州市节能减排工作“添砖加瓦”。截止到目前,共争取到国家级节能专项资金4700余万元。其中中信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铬渣治理项目3500万元节能专项资金已到位。锦州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钼精矿焙烧窑炉节能改造、锦州热电总公司热电系统节能项目获得1200余万元节能专项资金。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锅炉节能改造等3个项目通过省经委、省财政厅认定,共获得160万元的辽宁省节能专项资金。
全力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和污染减排工作,使之成为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助推剂”。加大了对工业污染整治力度。2007年对造纸、铁合金等多个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19家企业进行了关停。
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为重点,实施总量减排动态管理。2007年,市环保局加快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的建设。投资440万元建设了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并已投入使用,建设了在线监控系统,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同时,市政府已投资160.8万元、10家国控重点企业投资321.6万元安装在线监测仪器,并将在2008年实现与省市环保局联网。为加强和完善总量管理的基础工作,更加清晰地掌握全市总量状况,准确掌握企业排放量变化情况,市环保局建立了包括197家排放二氧化硫企业、114家排放化学需氧量企业的总量减排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制定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和年度减排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