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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斥资105万元补贴燃气经营企业

江南都市报 2008-02-02 15:26:51 [字号: ]

  雨雪冰冻天气造成运输困难,导致燃气经营企业成本增加。为保持价格基本稳定,赣州市决定动用105万元价格调节基金,补贴天然气、液化气经营企业,满足市民生活需要,并保持价格稳定在居民生活用天然气每立方米3.90元,液化气每瓶110元(14.5公斤/瓶、含送气费)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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