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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居民生活用电 四川省将继续“压工保民”

成都商报 2008-02-14 11:15:48 [字号: ]

   四川省经委昨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州)经委、省电力公司、各发电企业确保电力生产供应。继续做好“压工保民”等工作,以确保居民生活用电、重点用户和重要场所用电需求。

  通知指出,据预测,近期部分地区雨雪天气还将继续,火电厂来煤形势仍不乐观。截至2月11日,全省火电厂存煤仅66.4万吨,同比下降54.02%。各市州、各火力发电企业要力争在2月底前全省火电厂存煤恢复到节前72万吨水平。省电力公司要优化调度方式,从2月13日起原则上不得消耗电厂存煤,确保电网安全和电力的后续供应。各市(州)经委要会同当地电力企业继续做好“压工保民”工作,进一步控制高耗能企业用电需求,压减城市光彩工程等非生产性用电,做好合理有序限电和紧急情况下的拉闸限电工作,确保居民生活用电、重点用户和重要场所用电需求,确保社会稳定和供用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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