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中心 | 本网观点 | 记者档案 | 关于我们

发电量

更多... 发电量曲线

首页 > 水利水电 > 市场动态 > 内容列表

河南调整水力发电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中国水利网站 史和平 2008-02-26 11:45:05 [字号: ]

       近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调整水力发电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水力发电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为:按照发电量计算0.01元/千瓦时。同时,为了支持水电事业发展,对单机5000千瓦及以下机组的水力发电水资源费减半征收。

[字号: ] [参与讨论] [加入收藏] [返回顶端]

关于我们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1999-2007 群鹰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8号中雅大厦A座14层 邮政编码:100038
电话:010-51915010,30 传真:010-51915237 Email: china5e@china5e.com
支持单位: 中国企业投资协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承办单位:群鹰公司
京ICP证040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