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开封市有关部门获悉,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严格的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有关规定已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文件将于近期下发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
在考核范围上,除了对各县区进行考核外,还将政府各部门、年综合能耗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及国控、省控、市控主要污染物减排的重点企业纳入监测考核范围;在考核重点上,增加了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权重,并作为否决项。
按照开封市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对节能减排目标问责任务完成好的县区和企业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不但要给予通报批评,还要取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已经获得的综合性以及与节能减排工作有关的荣誉称号。对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已经调离或转任的,要进行跟踪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进行纪律处分。对没有完成目标的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物排放重点监控企业,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节能减排成效要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奖励和年薪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