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向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发出《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节能节电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机关和各企事业单位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更加严格的节能节电措施,以实际行动支援全国抗灾救灾工作。《通知》作出如下要求:
电力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电力调度和电力需求管理,坚持有序用电、节约用电并举,积极挖掘低谷用电潜力,促进用户用电负荷移峰填谷。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准入制度,控制高能耗行业发展,对各种耗能设施、设备定期进行节能监测,发现问题迅速整改。
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节能执法,建立节能执法稽查制度。各级能源监察部门要加大节能执法稽查力度。积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强化对生产和流通领域能源类、节能类、耗能类和替代能源类产品的监管,对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依法予以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