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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加大攻坚力度确保完成今年减排任务年底前各县必建污水处理厂

中国环境报 黄慧诚 邓慧玲 2008-03-10 15:38:39 [字号: ]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环保局长会议上获悉,为确保完成全省污染减排任务,今年年底前广东省各县必须动工建设污水处理厂,实现全年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80万吨以上的目标。

  据悉,截至去年底,广东省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27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874万吨。但目前广东仍有1个地级市(揭阳市)、11个县级市(占48%)和36个县(占82%)未建成污水处理厂。

  根据广东省“十一五”总量目标方案,今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要比2007年削减4%和3.5%。

  为确保完成这一目标,广东省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大力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工作。要进一步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未开工建设的县级污水处理厂2008年年底前必须动工,确保全年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80万吨以上。大力推动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加快火电机组脱硫工程建设,确保2008年全面完成现役火电厂脱硫工程,新、改、扩建燃煤机组(含热电)必须同步配套脱硫装置。

  此外,要积极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据初步统计,广东省国控重点污染源共有239家,需要监测的排污口366个,目前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241套,已实现联网的有100家。为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控,今年6月底前,各地必须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以及所有污水处理厂、火电厂的在线监控,年底前完成省控污染源在线监控并联网。对未及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采取处罚、降低环保信用等级、不予审批其新(扩、改)建项目等措施。对未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工作的地级以上市,当年总量减排工作考核评为不及格,并不受理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同时,要全面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今年2月底前完成清查工作;3月初全面开展入户填报登记工作;5月31日前建立县级污染源数据库,完成第一阶段数据的审核、录入与上报工作;7月31日前完成全省第二阶段污染源普查数据的核实、汇总与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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