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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组成部门拟调整至27个(名单)

新华社 2008-03-11 21:58:51 [字号: ]

  
       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5.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8.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19.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6.中国人民银行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和设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国务院其他机构的调整和设置,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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