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市上下都在着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最近,市政府又转发了《上海市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新阶段的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如何深入贯彻市政府《指导意见》,着力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谈三点意见。
以“四高”创建为载体,2007年住宅建设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和高水平管理为重点的“四高”优秀小区开始创建以来,对本市住宅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2007年,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四高”优秀小区创建的力度,市区联动、协同推进,开发企业积极参与,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7年“四高”优秀小区创建具有以下特点:
突出亮点,示范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经过数年的推进,“四高”优秀小区在行业中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07年全年验收合格的“四高”优秀小区63个,总建筑面积为800多万平方米,占全市竣工交付总量的30%左右。同时,严格按照新标准的要求,为2008年又落实了新创建项目31个,也已发文公布。这些项目中,涌现出了一批综合性能好、技术集成度高、节能省地水平突出的“亮点”项目。如漕河景苑、海上海新城、旭辉雅苑等生态技术示范项目为全市住宅建设树立了新的标杆,也得到了市场的认同。
注重创建,全过程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
去年以来,“四高”优秀小区的建设改变了以往重验收、轻创建的做法,注重创建环节、抓好源头管理、强化过程监管。对区县管理部门而言,强化项目储备、创建评审和施工中期检查等的管理环节。在设计阶段,各区(县)局基本做到了将创建要求及时告知开发企业。通过有效地组织或参与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初步设计审查,推进了源头管理。在施工阶段,加强了技术应用、措施落实的服务和监管。对开发企业而言,开发企业是项目推进的责任主体,实施过程中积累了很好的经验:整合资源,建立专门机构,从设计环节开始,精心推动技术的集成应用。如万科朗润园等示范项目的实施,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将“四高”创建视为实施品牌战略、塑造企业形象、培养重要人才的有效载体,与科研院校紧密结合,系统规划,精细管理,保障了“四高”理念和技术的真正落实。
拓展内涵,创建重心向节能省地延伸
2007年,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的新要求,我们将“四高”优秀小区的示范重点,逐步转移、聚焦到了住宅资源能源的节约利用,名称也调整为“节能省地型四高优秀小区”。同时,在创建技术标准上,围绕“节地、节能、节水和节材”,从设计、施工到使用维护,提高了资源能源节约的实施要求,有利于节能环保技术的规模化、集成应用。2008年新创建的项目中,三湘四季花城的高层住宅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利用、达安春之声花园的空气源热泵热水技术、住宅全装修以及雨水收集利用等,为节能省地新技术在全市的推广应用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加强协作,“四高”创建与优秀住宅评选工作相结合
推进政策制订、监管与具体操作相分离,具体的“四高”创建专家评审工作由市房地产行业协会组织实施,发挥了其行业组织和专家库的作用,做到了高效、公平和公正。同时,去年的“四高”创建与优秀住宅评选工作相结合,从优秀住宅的金奖和银奖项目中,我们可以看出,“四高”优秀小区生态技术示范项目都得到了综合大奖。今后,还将进一步强化两者的结合,使得“四高”创建成为项目能否参与优秀住宅评选的必要条件。
明确重点,积极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发展
市政府转发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十一五”期间住宅建设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是指导全市节能省地型住宅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标志着本市住宅产业现代化步入了全面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的崭新阶段。在以往抓示范项目、点上推进为主要手段的基础上,今后要着重利用技术标准、法律法规制订和已有行政管理手段延伸等途径,建立从土地出让、设计审查、预售许可到竣工备案、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多部门协作的面上的、长效推进机制。同时,围绕“节地、节能、节水和节材”,今年,要突出以下重点:
以中小套型住宅建设为重点,推进居住区节地
按照国办发[2006]37号文的要求,加强土地供应和规划管理,积极推进中小套型住宅建设。中小套型住宅面积比已经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今年还要结合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建设等工作,继续深入推进中小套型住宅建设,增加单位土地的住宅套数产出率。同时,不断优化户型设计,提高空间的使用效率,增强住宅的综合性能,做到面积不大、功能全,总价不高、性能好,占地不多、环境美。
以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为切入口,推进居住区节能
一是与强制性标准的制订和实施相结合,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按照工作计划,年内要颁布实施65%的建筑节能标准,在提高门窗、外墙、屋面等围护结构保温和隔热要求的同时,提高空调器的能效要求,今年要着重开展65%节能标准的试点工作,完善相关技术体系,为明年年内的全面强制实施新标准创造条件。
二是建立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认定机制,尽快形成当前适合上海的可再生能源利用体系。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开展本市“节约能源条例”、“可再生能源条例”以及“建筑节能条例”的制订工作,建立和实施多层以下住宅使用太阳能的强制推进机制。在已有技术规范的基础上,要总结试点项目的经验、教训,确立适合上海的太阳能热水利用系统,同时,落实集中太阳能热水系统等应用的配套鼓励政策,解决水价和电价等(目前收取商业水价和电价)问题,做到既节能又省钱。还要加快技术研发和引进,因地制宜地推进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
以住宅全装修为突破口,推进住宅节材
住宅全装修是推进住宅建设模式转变、实现住宅资源能源节约的重要途径。要按照《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与已有的管理环节相结合,扎实推进住宅全装修。今年要着重完成以下工作:一是抓住土地出让的源头,落实推进目标。将住宅全装修面积比例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要尽快明确今年的分区域推进指标要求,完善征询机制,切实实施。二是抓紧建立“两大体系”,即开发企业的住宅全装修质量保障体系和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管体系,保障工程质量。根据有关媒体披露的市消保委在年初公布的全装修房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表明,市民对全装修住宅的总体满意度较高,但还存在着急需解决的问题,其中,装修材料品质和工程质量问题较为突出。因此,要从根本上尽快完善推进机制和管理措施,保障本市住宅全装修的健康发展。对企业来说,实施住宅全装修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提升项目的附加值,实现从粗放向精细管理方式的转变。但是,有些开发企业对住宅全装修“想做又不敢做”,怕经验不丰富、怕管理不到位,怕质量难控制。今年,要加强调研,总结万科、奥林匹克、仁恒、上实等企业的经验,建立以开发企业为主的全装修质量保障体系;同时,还要加强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以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行政监管要求。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加快完善全装修住宅发展的技术支撑和政策保障。
以规范人工水景观工程为抓手,推进居住区节水
在继续全面推进节水型器具应用的基础上,与国家强制性规范的落实相结合,规范人工水景观的建造、维护。国家《住宅建筑规范》已明确要求水景观不得直接使用自来水。今年,要针对当前人工水景观存在的问题,细化措施,明确标准,提高水的循环使用要求。同时,因地制宜,将雨水收集利用和景观水相结合,进一步实现居住区水资源的节约利用。
落实措施,将节能省地工作推向新阶段
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节能省地型住宅发展的重要性
早在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就提出了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要求。随着本市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推进,以建筑节能、住宅全装修和“四新”成果集成应用为切入口,抓试点项目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本市住宅的建设模式还没有根本转变,住宅的综合性能还需要提升,资源能源的使用效率还有待提高。住宅用地已约占城市建设用地37%,住宅使用能耗约占社会总能耗的8%,居民生活用水已占全市自来水总售水量的36%。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潜力还很大,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是落实全市节能减排任务的迫切要求,是促进本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
抓好载体,推进节能省地型“四高”小区创建
“四高”优秀小区是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的重要载体,今年要进一步拓展内涵、提高品质、深入推进,着重抓好三个结合:坚持一般创建与重点培育相结合。在落实创建数量的同时,着力培育亮点项目;坚持项目示范与技术攻关相结合。重点推进65%节能标准的试点、适合上海的可再生能源利用体系的形成、住宅全装修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坚持节能省地与性能提高相集合。推进资源能源节约的同时,开展住宅性能认定的试点工作,促进住宅综合性能的提高。万科、绿地等企业都提出了全装修、建筑节能等的发展目标,希望有更多的企业将自身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本市住宅建设的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四高”的要求实施,使越来越多的开发项目在设计理念上有新亮点,技术集成应用上有新突破,施工管理上有新举措,综合性能上有新提升,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提高素质,加强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
今年,要进一步加强住宅建设行政管理人员、开发企业项目经理和其他从业人员有关节能省地、住宅性能等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水平。出台限制与推荐的技术产品目录,印发《节能省地技术应用指南》,帮助开发企业和设计单位了解和科学合理地应用相关技术和产品。同时,强化舆论宣传,让更多的开发企业、市民了解节能省地型住宅、“四高”优秀小区的内涵和优越性,提高他们参与建设、购买消费的主动性,营造节能省地型住宅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