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中心 | 本网观点 | 记者档案 | 关于我们

首页 > 节能减排 > 综合 > 内容列表

市环保局:连云港市以目标考核为抓手强势推进节能减排

连云港市环保局 2008-03-14 10:18:01 [字号: ]

  为切实推进连云港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进行,日前,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统计局联合制定下发了《连云港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意见”做到了“五个明确”:一是考核对象明确。考核对象主要为各县区政府、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一批重点耗能企业。二是考核办法明确。在考核内容上,对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的评价考核指标主要突出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和节能措施指标(50分)两个重点上;在考核程序上,采取自查、抽查、调查、督查、总评等多种方法交替组织实施;在评价考核等次上,分为超额完成、完成、基本完成和未完成四个等次。三是奖惩办法明确,在县区级,对考核结果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超额完成和完成等次的县区政府(含市开发区),予以通报表扬,并结合连云港市节能表彰活动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等次的县区政府(含市开发区),予以通报批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考核,对超额完成和完成等级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并结合连云港市节能表彰活动进行表彰奖励;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加大对该企业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对未完成等次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对其新建高能耗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不予备案、核准、审批、转报,不给予申报扶持资金等扶优措施。四是组织领导明确。市节能减排办会同市经贸委、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监察局等部门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负责节能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工作,并将评价考核结果报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五是主体责任明确。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建立科学、合理、分级的考核指标、制度和程序,逐步完善评价考核工作的实施和检查机制,建立评价考核社会专家库。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考核结果,并对自查报告及重点耗能企业综合评价报告的准确性负责。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能源统计工作,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各级统计部门要完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保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字号: ] [参与讨论] [加入收藏] [返回顶端]

关于我们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1999-2007 群鹰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8号中雅大厦A座14层 邮政编码:100038
电话:010-51915010,30 传真:010-51915237 Email: china5e@china5e.com
支持单位: 中国企业投资协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承办单位:群鹰公司
京ICP证040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