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政府正式批转了甘肃省环保局提交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规划制定了甘肃省在"十一五"内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总目标: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56.3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6.8万吨,同时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企业将全部被淘汰。
规划提出,"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污染治理,依靠工程治理、结构调整和监督管理等措施,实现全省减排目标"。为争取实现规划提出的总目标,甘肃省计划投资76.16亿元,用于实施112项环保工程。其中,二氧化硫减排工程17项,投资35.68亿元,预计削减二氧化硫21.1万吨;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95项,投资40.48亿元,削减化学需氧量9.8万吨。此外,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关停小火电机组29台、相关企业或企业集群20个,淘汰落后水泥生产线53条,关停相关企业或企业集群5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