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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定价权应尽早交给市场

红网 吴睿鸫 2008-03-26 11:02:19 [字号: ]

     刚刚获任国家能源局局长的张国宝23日表示,目前该局的职能范围还没有最终确定,能源定价职能是否划入还在协调。他个人认为,国家能源局不谋求定价权。(《第一财经日报》3月24日)

  尽管在规格上,国家能源局升了,但是依然隶属于国家发改委的管辖,尤其是,在能源价格管理方面,还在国家发改委内设司局。用新任国家能源局局长的话讲,关于能源定价职能是设在能源管理部门还是价格管理部门,始终是机构设置当中的一个争议,不过,张局长郑重表示,新成立的能源局不谋求能源价格的制定权。

  很明显,国家能源局没有价格管理权,一方面制约其直接利用价格杠杆的职能发挥;另一方面,则表明部门间存在着利益博弈,从而使新能源管理局始终不能变成直接承担管理责任的主体;此外,还会使能源企业监管部门过多,最容易形成“龙多不治水”和“鸡多不下蛋”的失控局面。

  然而,笔者觉得,无论是国家能源局有定价权限,还是国家发改委享有定价权,其实,都没有实质性意义。即便张国宝局长有着不谋求定价权的高凤亮节,可是,笔者感到并不值得赞赏。因为,要知道,以中国当今的现状,要实现国内能源的持续性发展,逐步理顺能源价格,我想,最现实最直接的措施,把能源价格尽早交给市场,而不能由政府来把持。

  从现实来讲,像石油、电力等能源大都靠政府来定价,虽然这种定价机制,在某种程度上掌控着国家战略性资源,但其弊端也日益显现出来。譬如,国家具有价格制定权的石油行业,由于没有实现市场化定价,不断出现成品油价格倒挂,因而,这种公共政策执行时,消费者时常遇到在加油站加不到油,“油荒”接二连三地出现。

  与此同时,国家财政每年都给中石油和中石化,大发红包上百亿元。这种财政补贴尽管对终端消费者没有影响,但从另一个视角来看,其实,政府的制度设计是在变相鼓励石油消费。换句话说,目前政府是通过控制油价给开车的人财政补贴,但是,补贴是全体纳税人的钱,包括弱势群体的钱也在里面,如果说把落后地区可能连汽车模样都没见过的人的钱,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给开小轿车的人,这有什么公平性可言呢?

  当然,从世界上来看,能源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是通用惯例,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国家,对弱势群体的补贴更是有必要,因为资源属于公共的,也是众人的。但是,这种补贴一定要将生产方补贴变成消费方补贴,才能兼顾公平和效率。比如政府对服务于公众的行业,像出租车行业、公共交通等,农业生性用油等进行补贴,这才最能体现公平性。

  所以,我觉得,中国能源行业存在最大问题,在于价格没有实现市场化定价,这应该是最为关健性的问题,而像能源定权的争夺、甚至资源垄断等,都是不太重要的问题。现在问题是,国家在能源市场化定价问题上,犹豫不决,前怕狼后怕虎,譬如,担心能源市场化定价后,会引起物价连锁上涨,尤其在当下通货膨胀较为明显的敏感时期;担忧能源战略问题等等,但笔者坚持以为,从各方面因素衡量来看,全面推行能源市场化定价机制,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早实行要比晚推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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