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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面积赔付供热不足的居民用户

新华网 记者董学清 2008-03-27 14:30:29 [字号: ]

        居民家里的暖气3月25日刚刚停止供热,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就发布消息,将对本采暖季供热不达标的居民用户减收采暖费。据估计,全市将有数万户居民得到程度不同的赔付。

  济南市供热管理办公室主任刘伟亮介绍说,具体的减收办法是:室温在14℃-16℃(含14℃)的,按不达标天数总热费的20%减收;室温在12℃-14℃(含12℃)的,按不达标天数总热费的30%减收;室温在12℃以下的,按不达标天数总热费的50%减收。

  减收的结算方式是,对已交纳热费的居民用户,供用热双方协议,减收下一采暖季采暖费;对未交纳热费的居民用户可直接减收;对其他用热户,可由供用热双方根据供用热合同协商解决。减收结算方式本着供用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

  目前,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已要求全市16家供热企业,尽快根据采暖费减收意见制订具体操作办法并实施,给用户一个合理、满意的答复,力争在两个月内完成赔付工作。此外,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还公布了供热企业的咨询电话。

  本采暖季,济南市部分地区,特别是东部地区多次出现因热源不足导致居民室内供热温度不达标的情况。据介绍,由于8号机组首年由发电用改为供热用,加上煤质问题,黄台电厂从1月9日出现连续性故障,整个采暖季出现大小故障100多次,东部约3万户的供热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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