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能源部称,该国与荷兰签署石油储备协议,根据协议,荷兰承诺在紧急状况下,不会阻止向新西兰释放石油储备。
综合外电4月2日报道,新西兰能源部1日晚发表声明称,该国已经签署一份协议,将获准拥有荷兰的部分紧急石油储备。
作为国际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简称IEA)的成员国,新西兰被要求拥有相当于该国前一年90天净进口量的最低石油储备。国际能源署总部设在巴黎,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简称OECD)的能源监管机构。
根据该声明,新西兰与荷兰签署的此项协议内容包括:荷兰承诺在紧急状况下,不会阻止向新西兰释放石油储备。
2007年末,新西兰曾宣布,该国以500万纽元从澳大利亚、日本和荷兰购得28.5万吨的原油、汽油和柴油合同以增加该国的离岸石油储备,并称,该国2008年的90天净进口量的最低石油储备是12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