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2日召开的河南省直机关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河南省直84个部门、单位签订了《2008年度省直机关节能减排公约》,提出要确保实现2008年综合能耗降低10%。
近年来,省直机关全面启动节能减排工作,在开展宣传培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节能管理、实施节能改造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节能减排取得了明显成效。此次,省直机关发挥带头作用签订《节能减排公约》,明确了节能减排义务,落实了责任和措施,确保取得实质性成效。
会上,这份《节能减排公约》呈交给副省长张大卫。张大卫强调,按照河南省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要建立健全机关节能降耗工作的奖惩制度,对节能降耗任务完成好的单位要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单位,不但要给予通报批评,还要取消该单位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对第一责任人及分管领导实行行政问责;对超支浪费严重的,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给予处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已经调离和转任的,要进行跟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