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国家电监会朱宏达巡视员、水利部水电局水能处张同声处长等一行3人在省、市水利部门有关领导陪同下到中国农村水电之乡——泰顺县考察、调研小水电发展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情况。
泰顺县位于浙江南端,境内水能资源十分丰富,理论蕴藏量达66万千瓦,可开发利用量58万千瓦,居全省第2位。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泰顺县立足水能资源优势,坚持把开发水能资源、发展农村小水电作为振兴泰顺经济,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战略重点来抓,采取一系列措施,从投资形式、融资方式、税收、金融及其它方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投资兴建小水电。同时,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泰顺县水资源开发管理办法》、《泰顺县水电资源项目开发权出让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水资源有偿出让办法和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以及有关责任,使该县的水电资源开发终始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进行,保障了小水电开发建设秩序。“八五”期间,泰顺县就实现了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十五”期间达到了第二步水电电气化标准,2006年10月,水利部授予泰顺县“中国农村水电之乡”称号。截止2007年底,全县已建成水电站140座,装机容量19.78万千瓦,年发电量4.5亿千瓦时,年产值2.43亿元;在建电站14座,装机容量1.49万kw;规划电站36座,装机容量32万kw。小水电产业的发展不仅满足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还推动了山区工业和公益性事业的发展,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并成为该县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泰顺小水电开发也存在电价机制不顺、水电开发政策处理难度大、技改任务重、电网架设有待完善等问题。
调研组一行在听取泰顺县小水电发展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情况汇报,并实地考察该县仙居水电站后,对该县小水电发展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对今后小水电发展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